《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城際鐵路運營安全信息報告與分析管理的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于2023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3年?,F將《辦法》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來,廣東省城際鐵路快速發展。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開通運營城際鐵路7條,運營總里程475公里,到2035年全省城際鐵路總規模將超過2000公里。然而,城際鐵路領域目前還未制定規范的運營安全信息報送制度,省級主管部門無法及時掌握全省城際鐵路運營安全事件情況,不利于行業主管部門履行行業安全管理和制定相關安全管理政策。此外,城際鐵路運營安全事件具有一定行業共性,對已發生的運營安全事件開展分析和總結評估,可更好提升行業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或釀成更大事故。
在此背景下,亟需制定出臺《辦法》,以進一步規范廣東省城際鐵路運營安全信息報告及分析工作,提升城際鐵路運營安全管理水平。
二、《辦法》編制的依據是什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城際鐵路運營管理的辦法》等法規文件,結合廣東省城際鐵路運營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三、《辦法》的目標是什么?
《辦法》的出臺,一方面能夠明確運營安全信息的信息報告責任和報告流程,便于省交通運輸廳能快速掌握全省城際鐵路發生的運營安全事件信息,及時提出相關處置措施;另一方面能夠建立常態化的運營安全事件分析制度,定期總結全省城際鐵路運營安全事件經驗教訓,為下一階段制定全省城際鐵路運營安全政策提供依據和支撐。
四、《辦法》適用范圍是什么?
《辦法》適用于廣東省管理的城際鐵路運營安全信息報告及分析工作。
五、《辦法》主要內容有哪些?
《辦法》框架結構擬定為五章共二十五條,包括總則,信息報告,運營安全事件分析,運營安全事件總結及警示、附則和附件。
?。ㄒ唬┑谝徽?總則
包括第一條至第四條,共計4條??倓t部分遵循一般管理辦法的體例和內容,明確界定一些原則性、方向性的內容,主要包括《辦法》立法目的和依據、基本定義、適用范圍及基本原則。
?。ǘ┑诙?信息報告
包括第五條至第十五條,共計11條。主要規定了信息報告過程中的職責和基本要求。城際鐵路運營安全事件達到生產安全事故或鐵路交通事故等級的,城際鐵路運輸企業應按規定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同時抄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以及事故發生地、城際鐵路運輸企業注冊地市級以上交通運輸(鐵路運營)主管部門;發生其他運營重大故障事件的,城際鐵路運輸企業應立即向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并同步報告重大故障發生地、城際鐵路運輸企業注冊地市級以上交通運輸(鐵路運營)主管部門。規定了信息快報、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和續報、終報要求,快報信息應在城際鐵路運營安全事件發生后1小時內報送,書面報告應在城際鐵路運營安全事件發生后24小時內報送,對于情況不夠清楚、要素不齊全或者運營安全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發生變化的,城際鐵路運輸企業應隨時掌握信息變化情況并及時核實、更正、補充續報相關信息。規定了城際鐵路運輸企業應建立值班制度、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受理運營安全事件報告和舉報等內容。
?。ㄈ┑谌?運營安全事件分析
包括第十六條至第二十條,共計5條。主要對建立運營安全事件分析報告制度提出要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鐵路交通事故的,事故調查處理及分析應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發生其他運營重大故障事件的,城際鐵路運輸企業在報送重大故障事件信息后,應組織設備供應商以及相關責任單位對事件原因進行分析,在重大故障事件發生之日起30日內形成分析報告,并對分析報告的主要內容提出了具體要求。此外,還要求城際鐵路運輸企業在形成重大故障事件分析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報送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ㄋ模┑谒恼?運營安全事件總結及警示
包括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三條,共計3條。主要對建立運營安全事件總結及警示制度提出要求,城際鐵路運輸企業應按年度對本企業運營安全事件的發生情況、發生原因、發展趨勢、變化規律,以及既往運營安全事件整改及防范措施實施效果等進行總結評估,并形成書面報告報送至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求城際鐵路運輸企業應充分吸取運營安全事件教訓,進行全面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監督落實。要求城際鐵路運輸企業有針對的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斷提升運營安全水平。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適時組織轄區相關交通運輸(鐵路運營)主管部門、城際鐵路運輸企業開展安全綜合分析,研究城際鐵路運營安全事件發生的趨勢和規律,找出安全管理的短板和缺陷,制定加強和改進的政策措施,不斷提升行業安全治理水平。
?。ㄎ澹┑谖逭?附則
包括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共計2條。主要規定了本《辦法》解釋部門和施行日期。
?。└郊?/p>
結合國家有關規定明確了城際鐵路運營安全事件清單。第一類為運營事故類,指運營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列車脫軌輛數、中斷鐵路行車時間等情形達到國家、廣東省規定的安全生產事故或鐵路交通事故等級的事故類型。第二類為運營重大故障類,包括機車、車輛、動車組故障,工務、電務等固定行車設備重大故障,信號系統重大故障,大面積停電,通訊網絡重大故障等十種類型,并明確了判斷標準。